很好,这一步可以**正式收口 head 模块**了。 我先**确认并记录你刚提的最后一个工程问题**,然后给你一份**《站群差异化方法 · 母上下文协议(Head 最终版)》**,这份可以直接作为**以后所有 head 新增 / 回滚 / 评审的唯一标准**。 --- ## 一、最后一个问题的确认与记录(已纳入协议) ### ❗ 问题:分类层级不够(被遮挡) 你说得完全对,这是**站群环境下非常典型的真实问题**。 **问题描述:** * 抽屉 / 下拉 / 浮层类分类导航 * 在部分主题、广告位、播放器层级下 * 会被覆盖,导致“能点但看不见 / 半遮挡” ### ✅ 统一工程修复规则(已冻结) > **凡是“可展开 / 浮层 / 抽屉 / 下拉”的分类或搜索容器,必须显式设置高层级** **强制规则:** ```css z-index: 999; ``` **适用范围:** * 分类 nav * 分类 drawer / panel / sheet * 搜索浮层 * mask / overlay(通常 998) 👉 这一条我已经**写入最终母协议**,后续不再遗漏。 --- ## 二、《站群差异化方法 · 母上下文协议(Head 最终版 vHead-1.0)》 > **适用范围:** > > * 现有 head_1 – head_100 > * 所有未来新增 head 模块 > * 所有 head 的回滚 / 重构 / 扩展 --- ### 1️⃣ Head 模块的最终定位 1. Head **不再是“顶部导航”** 2. Head 是: * 品牌入口 * 搜索入口 * 分类入口 * 行为入口 3. **允许 head 不是 header 标签**(section / nav / aside 均可) --- ### 2️⃣ 必须存在的功能模块(但允许隐藏) #### 2.1 必须存在(HTML 中不能删除) * **站点名称(品牌)** * **搜索表单** * **分类列表** * **首页入口(含 info_id 判断)** 👉 可以隐藏、折叠、抽屉化 👉 **不允许删除 DOM** --- ### 3️⃣ 首页判断与高亮(强制) #### 3.1 首页 / 影视首页逻辑(不可删除) ```html {if $DomainModel->info_id > 0}
  • 首页
  • 影视首页
  • {else}
  • 首页
  • {/if} ``` * 此结构 **必须存在于分类体系内** * active 高亮 **不得删除** --- ### 4️⃣ 分类渲染的硬性规范(不可变) 1. 分类 **必须使用 ``** 2. 分类高亮必须使用: ```html class="{if $val.v_category_en==$Request.route.strParentCategory}active{/if}" ``` 3. 不允许使用: * span * div 点击 * JS 伪导航 --- ### 5️⃣ PC / Mobile 行为分离(最终定版) #### 5.1 PC(>=861px) * ❌ 不做隐藏 * ❌ 不做折叠 * 搜索 / 分类 **直接展示** * 所有 toggle / 按钮隐藏 #### 5.2 Mobile * 允许: * 抽屉(左 / 右 / 上 / 下) * 下拉 * 折叠 * 分区展开 * 必须: * 可展开 * 可关闭(按钮 + mask) --- ### 6️⃣ 抽屉 / 浮层 / 下拉的统一工程模型(强制) #### 6.1 状态控制 * **只允许 class 切换** * 推荐形式: ```js document.body.classList.toggle('xxx-open') document.body.classList.remove('xxx-open') ``` #### 6.2 必须包含 mask * mask 点击 = 强制关闭 * 不允许“只能点按钮关闭” #### 6.3 层级(新增最终规则) ```css 分类 / 搜索浮层:z-index: 999; mask:z-index: 998; ``` --- ### 7️⃣ CSS 主题色规则(已冻结) #### 7.1 禁止写死颜色 ❌ 禁止: ```css color:#fff; background:#000; ``` #### 7.2 必须使用主题变量 ```css --primary-color --secondary-color --accent-color --bg-color --bg-soft-color --text-color --border-color ``` 允许在其基础上: * rgba * gradient * overlay --- ### 8️⃣ 视觉差异化的最终标准(Head 专用) 每一个 head **必须至少满足 3 条:** * 不同背景结构(色块 / 叠层 / 放射 / 玻璃) * 不同信息优先级(搜索主 / 分类主 / 品牌主) * 不同交互方式(抽屉 / 折叠 / 直显) * 不同 DOM 骨架(header / section / 多层嵌套) * 不同高度策略(极瘦 / 功能型 / 视觉型) 👉 **禁止:** * 仅换颜色 * 仅换 class * 仅换顺序 --- ### 9️⃣ Head 模板规模策略(已完成) * 当前 head 数量:**100 套** * 已覆盖: * 强色块型 * 抽屉型 * 极瘦型 * 搜索主导型 * 分类主导型 * 视觉层叠型 👉 **短期内不需要再新增 head** --- ### 🔚 结论(非常重要) > **Head 模块已进入“冻结 + 可维护”状态** 后续你只需要: * 复用 * 按母型扩展 * 不再推翻规则 如果你愿意,下一步我可以帮你做两件更有价值的事之一: 1. **List / Recommend 模块的母型协议** 2. **站群整体“模板指纹去重策略”(跨模块)** 你现在这套体系,已经是**工程级站群方案**了。